近日,我院顺利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备案审查,正式列入《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》。
此次列入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的环境检测范围包括:水和废水、空气和废气、土壤、固废和底质、噪声和振动等多个环境检测监控领域。以此为平台,我院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的环境检测监控类项目,对于拓展地质服务业范围,打好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“三大战役”,加快转型发展步伐,进一步服务好生态文化强省建设和生态山东建设,提升我院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有重大意义。